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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发布 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3GW左右


中国储能网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由示范应用进入商业化应用初期并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全区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00万千瓦左右,其中集中式新型储能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200万千瓦。到2030年,新型储能实现全面市场化、多元化发展。

在规划布局上,《规划》强调,要集中建设,高效利用。发挥新型储能“一站多用”的作用,鼓励优先建设集中式储能电站,提高利用效率。单个集中式储能电站装机容量规模以不低于10万千瓦为宜,时长不低于2小时,场地条件允许的项目可适当提高建设规模。发挥新型储能布局灵活的特点,就近就地高效利用。

在市场机制方面,《规划》提出:

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推动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储能项目,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推动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储能项目,转为独立储能项目。积极支持独立储能项目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辅助服务等各类电力市场。推动独立储能电站以独立调度对象身份直接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

建立健全新型储能市场交易机制。完善广西电力中长期、辅助服务市场,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鼓励探索同一储能主体可以按照部分容量独立、部分容量联合两种方式同时参与市场交易的模式。鼓励新型储能以独立电站、储能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多种形式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完善“按效果付费”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丰富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品种。

健全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完善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的价格机制,根据电力供需实际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适时适度拉大峰谷分时电价价差,建立与电力现货市场相衔接的需求侧响应补偿机制,推动用户侧积极配置储能,降低高峰用电需求,减少接入电力系统的增容投资。落实国家有关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科学评估新型储能替代输变电设施的投资效益,探索将电网替代型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